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是化妆品上市后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安全用妆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和安全使用化妆品,现就2018年重庆市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测体系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已建立起由市药品监测中心、区县监测部门和监测哨点组成的三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体系,监测哨点达到384家,覆盖全部区县,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也包括部分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今年4月,我局遴选确定了重医附一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重医永川医院、市六院、市九院、黔江中心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为我市首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报告总体情况
2018年全市共收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4396例,其中严重报告4例,其余均为一般报告。与2017年度的报告数相比,增长了8.78%。报告来源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共有3684例,占83.80%;其次是经营企业,共有339例;个人有330例;生产企业有2例。
三、报告患者(消费者)以女性和20~50岁年龄段为主
2018年收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中,男性244例,占5.55%;女性4152例,占94.45%。患者(消费者)年龄集中发生在20~50岁年龄段,占总人数的64.74%。
四、报告涉及化妆品以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为主
2018年收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中,使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共有3854例,占总报告数的87.67%。其中,护肤类占绝大多数,共有3333例,占比86.48%,其次为美容修饰类和发用类。
2018年收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中,使用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共有542例,占总报告数的12.33%,排名前三的分别为防晒类、祛斑类和染发类。
什么是特殊用途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呢?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将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进行管理。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宣称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功效的化妆品,除了特殊用途化妆品,其他的都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为了达到特定功效,需要添加某些功效成分,安全风险相对较高。因此,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后方可上市销售。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取得备案号后方可上市销售。
导致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原因,一方面来自化妆品本身,产品配方可能含有酒精、香精或芳香的植物提取物等刺激皮肤的成分,皮肤对配方中某种成分或成分组合过敏;另一方面,化妆品使用者的个体差异也是重要因素,使用了不适合自己皮肤类型的产品仍然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此外,使用了过期产品或使用方法不当等也可能造成不良反应。因此,建议消费者选购化妆品前,应该对自己的肤质和发质有一定了解,在选择化妆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配方中是否含有自身皮肤过敏的成分,同时也要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皮肤类型的产品并正确使用。
五、已知化妆品来源的报告以商场和网购为主
2018年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产品来源主要是商场、网购,占比分别为29.09%、27.34%。其中,网购来源报告的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接近商场来源报告的占比。
这里,需要提醒消费者,购买化妆品要注意以下方面:
1、选择正规途径购买:比如超市、百货商场等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或正规合法的电商平台购买化妆品。2.查询产品登记信息:查看产品标签和产品资质证明,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3.观察产品质量:看看是否有变色,油水分离或长霉斑等现象,闻一闻有没有变味。4.试用产品:取少量产品涂抹在耳朵后面或前臂屈侧处,确定没有刺激或过敏后才购买。5.留存购买凭证:购买时索要发票或商场小票(电子购物凭证),并保留化妆品的包装留作维权时的证据。此外,特别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虚假夸大广告和宣传。
六、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2018年收集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中,初步诊断主要是以化妆品接触性皮炎为主,有3891例次,占比85.93%;其次是化妆品痤疮,有113例次。
不良反应主要发生部位为面部,共有3932例次,占比81.64%,其次为头皮和颈部。主要皮损形态为红斑、丘疹、水肿和鳞屑。自觉症状主要是瘙痒、灼热感、紧绷感。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若发生疑似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皮肤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化妆品,并携带使用过的化妆品及外包装,及时到医院就诊,并配合医生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当前,全市药品监管系统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住安全底线,追求高质量发展的高线,就是药监部门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为公众安全用药、安全用械、安全用妆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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