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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完成2020年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专项检查
发表时间:2020-12-01 15:44:57 点击量:54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首次提出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将其作为我国药品监管的基本制度之一。为了解重庆地区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提升持有人药物警戒能力,局属各检查局对辖区15家持有人实施了药物警戒专项检查,我中心予以业务技术支持。

我中心对药物警戒检查指标进行了量化处理,并将各持有人的药物警戒检查结果按照指标给予权重打分,采用分值和问题相结合的形式分析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状况。检查结果显示,15家企业中,2家企业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状况较优秀,7家企业良好,6家企业较差。从检查要点的九个版块来看,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版块工作开展最好,其次是组织机构、个例报告和人员管理;再次是质量管理体系;最后是风险的评价与控制。

此次药物警戒检查充分发挥监管科学促监管的优势,探索性采用了“评分+问题”的创新模式综合分析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状况。该评分模式的应用,可全面客观地呈现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全貌,暴露其工作短板,为持有人指引准确的整改方向,更助力监管机构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督促行动,从而大力助推我市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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